近日,上海黄浦消防支队充分结合微型消防站建设现状,按照“建好、管好、用好”队伍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训练工作新秩序新思路,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持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整体能力。
截止目前,黄浦区已建成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480个,配备人员11946名;建成社区居委微型消防站181个,配备人员1471名,配置消防摩托车、车载手抬泵等消防车辆180辆。
统一标准“建好”队伍。
一是规范人员。根据《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3人,队员由持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来担任,实现24小时备勤。要求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由固定的保安担任,并经消防技能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二是规范装备。根据微型站扑救初起火灾需要,优化配置灭火和通信器材,按照“统一装备数量、统一装备型号、统一装备标识”的要求,确保微型站发挥实效。目前,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装备器材63691件;社区微型消防站配置消防摩托车、车载手抬泵等消防车辆180辆,灭火、破拆、通讯器材12780件。
三是规范制度。年初,支队在十六铺地下交通枢纽组织召开黄浦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统一规范了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值班巡查制度》、《执勤训练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执勤值班和交接班体系,明确值班站长、战斗员等各类执勤人员值班职责,规范各类工作值班基础台帐,确保微型消防站有章可循,按制度运行。
健全机制“管好”队伍。
一是建立联勤联调制度。根据《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应急响应机制,将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方式登记备案至支队指挥中心、辖区基层中队通信室,纳入统一调度和指挥体系,明确调动任务、调动区域、调动方式、调动程序等细则,建成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力量调派格局。
二是落实定期培训制度。制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黄浦区微型消防站培训的通知》,目前黄浦区共有7个消防中队,每个中队都按照“分片、定点、包干”责任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组织各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按照“分批就近”原则,分别到就近中队组织开展每月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技能培训,年内力争实现微型消防站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制度。督促各单位、社区制订配套微型消防站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微型消防站工作情况实行绩效考核,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人员予以批评;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表扬。
履行职责“用好”队伍。
一是强化专业能力。结合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微型站点多面广、情况熟、距离近、反应快的优势,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灭火救援业务培训及实战演练,开展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等重点科目训练,切实提升微型消防站队员防灭火技能。
二是拓展延伸功能。借鉴田子坊微型消防站建设经验,实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充分利用站内、社区、单位、大楼等宣传橱窗及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提高单位防火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习消防”的社会宣传新局面。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把微型站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对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督导帮扶,不定期组织战备检查和应急拉动,检验各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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