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消防及装饰项目设计与施工的公司,依托总公司优质的平台资源,拥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甲级、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消防工程施工一级,装饰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在上海地区从业多年,拥有专业的设计团队及广泛的人脉基础,
主要承接的范围有: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泵增压给水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检测;
(2)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评估与改造方案的制定;
(3)装饰装修工程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出蓝图、盖电子章、代办住建部门审图手续、代办消防工程检测、代办住建委消防验收手续、代办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我们愿与社会各界同仁真诚合作,欢迎各新老客户来电来函洽询合作事宜!
⑥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⑦喷头安装时,溅水管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⑧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⑨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①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用再进行报警阀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②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③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④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
消防系统是现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一套安全防患系统,尤其是在高层建筑的室内基本设备中,常用于检测室内火警、自动灭火、协助人员疏散,为用户提供安全的居住及办公环境。消防系统在专业技术、功能配套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它一般由专业的公司负责设计、施工或改造。消防系统的管道、设备与室内装修有着一定的互相影响,通常是配合施工;在后期的维护工作中,也需要建筑装修的一定配合,为减少协调工作量,简化工程管理工作,可以由建筑装饰企业牵头,进行总承包,对消防工程进行专业分包。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甲方在建筑装修改造前,必须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施工前办理“施工消防报批”,交工后必须办理“建筑消防验收”手续才能使用。因这些手续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一般委托装饰公司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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